重要须知: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又称“微派”或“微派网络”)在此特别提醒用户(在本协议中称为“您”或“用户”,)仔细阅读微派网络用户协议(下称“本《用户协议》”)中的各个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微派网络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的条款。
请您仔细阅读本《用户协议》(未成年人应当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并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本《用户协议》。除非您同意并接受本《用户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截屏微派游戏(下称“本软件”),亦无权使用本软件的某项功能或某一部分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使用本软件。您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截屏本软件,或者使用本软件的某项功能、某一部分,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使用该游戏软件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并接受本《用户协议》,愿意接受本《用户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您若与微派网络因本《用户协议》或其补充协议所涉及的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完全同意双方当中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将其提交微派网络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用户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拟定的微派网络用户协议条款。内容如下:
1.名词解释
1.1微派网络用户协议,即本《用户协议》,指当前的您与微派网络订立的,关于您在使用和享受微派网络向您提供的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有的义务的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1.2“用户”或“您”,又称“玩家”,即指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自然人,是本《用户协议》的一方合同当事人。
1.3合作单位,指下列五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统称,或者其中某一类法人或其他组织中的某一家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所指,依上下文而定:
(1)第一类:应微派网络要求,为微派网络策划、举办、开展、执行(以下统称“举办”)有关本软件的各种地面推广活动(如电子竞技比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第二类:经微派网络同意,在本软件和/或其官方网站当中投放广告或进行其他的宣传推广活动,或者双方就本软件、合作单位某一种或某几种产品(或服务)品牌联合开展市场推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第三类:经微派网络授权,通过使用本软件的LOGO、名称、商标或者使用、改编本软件要素作品而设计、生产、制(创)作、销售(或发行)本软件的游戏衍生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第四类:为本软件上网运营提供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器出租、机房出租、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等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第五类:上列四类之外的与微派网络进行了有关本软件合作事宜的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4微派游戏,是包括本软件在内的微派网络目前正在运营的所有网络游戏的统称,亦或指微派网络目前正在运营的某一款或者某几款网络游戏(具体所指,依上、下文而定),包括但不限于:
(1)微派自主研发并且目前由微派网络运营的网络游戏;和
(2)微派网络代理运营的网络游戏;和
(3)微派网络与合作单位联合运营(又叫“合作运营”)的网络游戏。
1.5微派游戏官方网站,指微派网络开发的、并单独享有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一款用来供用户下载、安装、启动、登录、在线使用该游戏平台,亦或指该游戏平台所对应的软件。具体所指,依上下文而定。
1.6贪吃蛇大作战,是微派网络自主开发的一款休闲竞技类游戏,亦或指游戏所对应的软件。具体所指,依上下文而定。
1.7软件要素作品,指从游戏软件当中分离出来的可以单独使用的单个作品的统称,是该游戏软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
(1)电子文档、文字、数据库、图片、图表、图饰、图标、照片、程序、音乐、舞蹈、色彩、版面框架、界面设计;
(2)可以单独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移动互联网设备程序、美术图片、文字内容、音乐、歌曲以及舞蹈等内容(又被分别称之为软件要素程序作品、软件要素美术作品、软件要素文字作品、软件要素音乐作品、软件要素歌曲作品和软件要素舞蹈作品)。
1.8游戏数据,指您或其他用户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被服务器软件所实时记录、存储的各种数字、字母、符号和模拟量等的统称,它以移动互联网设备语言的形式反映您或其他用户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及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用户使用和本软件及服务过程的游戏日志以及游戏安全系统检测并记录下来的安全日志。
1.9游戏衍生品,指以某一游戏软件为原型,通过直接使用、修改、改编或者其他方式,利用该游戏软件或该游戏软件的软件要素作品、LOGO、名称和/或商标制作出来的物品的统称。从物品存在形态及其价值实现方式的角度,游戏衍生品可分为实物类衍生品和作品类衍生品两种类型;从对游戏软件利用方式及物品形成过程的角度,游戏衍生品可分为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和游戏改编衍生品三种类型。
1.9.1实物类衍生品:是指具有外在的有形实体的衍生品,主要是通过转让所有权、收取购买价款的方式来实现其价值,如玩具、剪纸、衣服等。
1.9.2作品类衍生品:是指可以单独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衍生品,主要是通过转让著作权或者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收取著作权转让价款或者许可费的方式来实现其价值,如漫画、小说、故事等。
1.9.3游戏过程衍生品:即在您或其他用户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由本软件产生的电子文档、文字、数据库、图片、图表、图饰、图标、照片、程序、音乐、舞蹈、色彩、版面框架、游戏界面等可以单独使用的游戏元素,以及由其形成的截屏、录像、录音等衍生品。
1.9.4游戏编辑衍生品:即您或其他用户通过汇编、剪辑、配音、篡改或其他的方式,利用本软件设定的地图、场景、人物、游戏规则、故事情节的编辑功能(如有)制作出来的地图和/或游戏规则全部或者部分不同于本软件的新游戏。
1.9.5游戏改编衍生品:即您或其他用户以本软件及/或其人物角色、游戏道具、游戏场景等元素为原型,通过临摹、模仿、借用、改编或其他的方式,利用本软件之商标、名称、软件、软件要素作品和/或游戏过程衍生品制作出来的非游戏的物品,如玩具、剪纸、折扇、衣服、漫画、小说、电影等。
1.10贪吃蛇大作战兴趣部落,指微派网络开设的、名为“贪吃蛇大作战兴趣部落”的、供用户就本软件进行交流的社区。
1.11知识产权,指下列任一和全部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中所有内在的、衍生的和/或相关的权利:
(1)规程、设计、发明、发现以及由此已经申请到的和正在申请的专利;
(2)软件、软件要素作品、作品类衍生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版权以及由其派生的各项权利;
(3)软件、软件要素作品、作品类衍生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及其他作品的名称权、商标权以及其他形式的公司或产品标识所产生的权利。
1.12实名注册,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您使用有效的手机号码或身份证件实名注册自己的个人信息,从而使得您的个人信息与您在本软件中使用的游戏帐号之间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
1.13实名注册系统,又叫“微派游戏帐号实名注册系统”,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微派网络开发建立的供您及其他微派游戏用户进行实名注册的移动互联网设备软件系统。
1.14实名注册信息,即实名注册系统当中显示的您在其中进行实名注册时首次填写的,以及首次填写之后历次被修改过的您的个人信息的统称,亦可能仅是指实名注册系统当中目前显示的最终的您的个人信息。具体所指,以上下文而定。
1.15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本协议中虚拟货币为用户通过法定货币按照一定比例兑换获得的“苹果”等虚拟货币,可用于购买游戏内皮肤、道具等,兑换比例如下:1元=10苹果;6元=80苹果;30元=500苹果;68元=1200苹果;128元=2500苹果;328元=6500苹果;648元=13800苹果。
2.合同目的
2.1本《用户协议》的合同目的,旨在为微派网络许可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提供合同依据,对您基于本《用户协议》在使用和享受贪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所负有的义务进行约定。
2.2您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到第三方授权微派网络使用的软件或知识产权,该等使用必须是第三方授权范围内的、服从本《用户协议》合同目的的使用。您如果需要将其用于本《用户协议》合同目的之外的用途,请您直接与该等第三方联系,并取得其合法授权。
3.知识产权
3.1本《用户协议》以及下列任何一项作品或资料的所有权及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均由微派网络享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移动互联网设备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保护:
(1)微派游戏之游戏软件;
(2)微派游戏之软件要素作品;
(3)微派游戏之游戏数据;
(4)微派游戏之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
(5)您应微派网络邀请,为微派网络提供有关本软件的测试、BUG及外挂跟踪汇报、软文撰写及推广、竞争情报收集等服务的过程中,向微派网络提交的相应的作品或资料,如游戏测试报告、软文等。
3.2应微派网络邀请,您提供给微派网络用于本软件的个人作品之著作权归您单独享有,微派网络享有无期限的、全球范围内的、不可撤销、完全免费的使用权。该等作品一经您提供给微派网络,即视为您授予了微派网络该等使用权,而且微派网络还可以将该等使用权转让或者转授权给其关联公司或者合作单位。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3微派网络基于本《用户协议》许可您的是您对本软件享有非专有使用权。该等非专有使用权,是您对正在使用的本软件当前版本所享有的非专有使用权。而且,该等非专有使用权是临时的、可撤销的、本《用户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范围内的使用权。
3.4本《用户协议》没有也不会将本软件的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或出租权等某一项或某几项著作权权利、及其他的本《用户协议》未明示的权利许可给您,这些权利(或权能)都为微派网络单独享有。微派网络通过本《用户协议》许可您的,只是通过互联网在线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权利。
4.游戏帐号
4.1游戏帐号(又称“微派游戏账号”)的所有权归微派网络所有,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游戏帐号的使用权。
4.2您如果需要将您享有使用权的游戏帐号作为游戏帐号,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则您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登录实名注册系统并进行实名注册。
4.3您能且仅能凭借通过微派网络提供或者认可的途径、按照微派网络公布的申请规则申请取得的游戏帐号及设定的密码(又称“游戏密码”),并将其作为游戏帐号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
4.4游戏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分配、转让、继受或售卖。如果您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微派网络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信中断、个人资料和游戏道具丢失以及无法登录本软件等损失由均有您自行承担。
4.5微派网络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游戏帐号,以免因游戏帐号问题产生纠纷,您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微派网络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6您对您的游戏帐号、游戏密码、实名注册以及防沉迷登记的个人信息负有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您须重视游戏帐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您保证在您的游戏帐号、密码未经授权而被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立即通知微派网络。
4.7您充分理解到:为了提高本软件的安全性能,防止您的游戏密码、实名注册以及防沉迷登记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而导致您无法凭借对应的游戏帐号登录该游戏,微派网络可能会随时将移动互联网设备病毒查杀技术、操作系统修复技术、移动互联网设备加密技术等有助于提高本软件安全性能的移动互联网设备硬件或软件运用到本软件当中。即便是如此,并不能免除或者减轻您对游戏帐号及游戏密码等有关资料所负有的本《用户协议》第4.6条所约定的妥善保管义务。对此,您是完全同意的;您如果不同意,请您与微派网络联系。
4.8如果您遗忘了游戏密码或者游戏密码被他人修改,将会导致您无法凭借相应的游戏帐号登录本软件,您可以通过微派网络提供的途径、按照微派网络公布的申诉规则进行申诉。
4.9如果微派游戏帐号实名注册系统显示您的游戏帐号尚未进行实名注册的,请您务必及时进行实名注册,否则您将不能将其作为游戏帐号使用,无法登录和使用本软件。
4.10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可能会将您在微派游戏防沉迷登记系统(http://aniceapp.com/pages/policies.html)当中登记的您的个人信息纳入到实名注册系统当中,作为您的微派游戏帐号的实名注册信息使用。对此,您是完全同意的;您如果不同意,请您与微派网络联系。
4.11微派网络一向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律、政策,按照国家颁布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在本软件当中开发、内置了防沉迷系统。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可能会将您的实名注册信息运用于防沉迷系统之中,即微派网络可能会根据您填写的实名注册信息判断您是否年满18周岁,从而决定是否对您相应的游戏帐号予以防沉迷限制。对此,您是完全同意的;您如果不同意,请您与微派网络联系。
4.12用户注册游戏帐号激活该网络游戏服务后,连续180天没有使用网络服务,或者有本《用户协议》第5.5条所述行为的,微派网络有权回收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信中断、个人资料、邮件和游戏道具丢失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4.13用户注册游戏帐号后如果要求终止服务可以联系客服人工注销账号,微派网络将注销您的账号并删除有关个人信息,客服电话:(027)59778005。
4.14本《用户协议》的合同目的,并不是要对您申请游戏帐号、通过申诉找回游戏帐号和/或微派网络回收游戏帐号所享有的权利、所负有的义务进行约定。微派网络对这此另有协议及要求,您如果需要申请游戏帐号、通过申诉找回游戏帐号和/或游戏帐号被回收,应当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这些协议,并同意接受这些协议及要求的约束。
5.用户守则
5.1本软件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软件一样,您如果要进行下载、安装、启动、登录、显示和/或运行,您至少必须自备一台移动互联网设备,在该移动互联网设备上安装本软件的客户端软件,并保证其能够通过互联网与本软件的服务器软件进行实时的信息(即电子数据)交互。
5.2本软件当中的部分功能和/或游戏,除了需要您具备本《用户协议》第5.1条所述的条件之外,可能还需要您具备其他的一些设备或者软件。例如:本软件当中音响效果需要您具备音响设备。
5.3您在使用本软件的收费功能时,应当按照微派网络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而且,该等权利属于微派网络的经营自主权,微派网络保留改变经营模式的权利,即保留变更收费的费率标准、收费的软件功能、收费对象及收费时间等权利。同时,微派网络也保留对本软件进行升级、改版,增加、删除、修改、变更其功能或者变更其游戏规则的权利。上述变更将提前60天公布于游戏内,您如果不接受该等变更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您继续使用本软件的行为,视为您接受改变后的经营模式。
5.4基于本《用户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您可以:
(1)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和/或截屏本软件;和/或
(2)创建本软件游戏角色,设置帐号昵称,查阅游戏规则、用户个人资料、游戏对局结果,开设游戏房间、设置游戏参数,使用聊天功能,在游戏中购买、赠送游戏道具;和/或
(3)使用本软件上列功能之外的其他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功能。
5.5 您除了可以按照本《用户协议》的约定使用本软件之外,不得进行任何侵犯本软件或其软件要素作品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的有损于微派网络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微派网络也绝对不会允许您从事这些行为,亦有权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您从事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删除或修改本软件上的版权信息,或者伪造ICP/IP地址或者数据包的名称;
(2)进行编译、反编译、反向工程或者以其他方式破解本软件的行为;
(3)进行任何破坏本软件公平性或者其他影响游戏正常秩序的行为,如主动或被动刷分、合伙作弊、使用游戏外挂或者其他的作弊软件、利用BUG(又叫“漏洞”或者“缺陷”)来获得不正当的非法利益,或者利用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将游戏外挂、作弊软件、BUG公之于众;
(4)利用劫持域名服务器等技术非法侵入、破坏本软件之服务器软件系统,或者修改、增加、删除、窃取、截留、替换本软件之客户端和/或服务器软件系统中的数据,或者非法挤占本软件之服务器空间,或者实施其他的使之超负荷运行的行为;
(5)进行任何诸如发布广告、销售商品的商业行为,或者进行任何非法的侵害微派网络利益的行为,如贩卖苹果、金币、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等;
(6)冒充微派网络、本软件的游戏管理员、发布任何诈骗或虚假信息;
(7)发表、转发、传播含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诽谤微派和/或第三方内容的,或者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下流、恐怖、暴力、凶杀、赌博、反动、扇动民族仇恨、危害祖国统一、颠覆国家政权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或者设置含有上述内容的网名、游戏角色名;
(8)在本软件当中进行恶意刷屏、恶意踢人、恶意耗时等恶意破坏游戏公共秩序的行为;
(9)利用本软件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移动互联网设备病毒,或者利用本软件发表、转发、传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文字、图片、照片、程序、视频、图象和/或动画等资料,发布假冒本软件官方网站网址或链接。
您已认可微派网络未对本服务内容加以任何事先审查,对用户的使用行为也无法进行全面控制,您使用任何内容时,包括依赖前述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时,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微派网络。但微派网络及其指定人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本服务提供之违反本《用户协议》条款的或其它引起微派网络反感的任何内容。
5.6未经微派网络允许,您不得为下列任何一种行为;您如果要进行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请您与微派网络联系,取得微派网络的同意,并应微派网络的要求与之签订电子的或者纸版的书面合同:
(1)对本软件进行扫描、探查、测试,以检测、发现、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BUG或弱点;
(2)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出版、翻译、汇编、改编和/或转载本软件,或其软件要素作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或者利用互联网或其他的方式将其公之于众;
(3)建立有关本软件,或其软件要素作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的镜像站点,或者进行网页(络)快照,或者利用本软件架设服务器,为他人提供与之完全相同或者类似的互联网服务;
(4)在本软件当中内置各种插件程序或者其他的第三方程序;
(5)将软件要素作品从本软件中分离出来单独使用,或者进行其他的不符合本《用户协议》合同目的的使用;
(6)生产、制作、批发、销售、出版和/或发行游戏改编衍生品;
(7)使用本软件的名称、商标和/或其软件要素作品;
(8)参加微派网络和/或其合作单位举办的有关本软件的电子竞技比赛活动;
(9)为微派网络提供有关本软件的测试、BUG及外挂跟踪汇报、软文撰写及推广、竞争情报收集等服务;
(10)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微派网络上传、提供照片、图片、视频、文字等个人作品,以供微派网络挑选后用于本软件之中;
(11)实施上列行为之外的需要微派网络同意的其他的有关本软件的行为。
5.7如果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并不是您申请或者通过微派网络提供的其他途径取得的,但您却知悉了该游戏帐号当前的游戏密码,则请您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微派网络或者该游戏帐号的申请人。而且,您不得:
(1)使用该游戏帐号及游戏密码登录本软件;和/或
(2)修改该游戏帐号项下的游戏密码、申请资料、个人资料;和/或
(4)利用该游戏帐号买卖、转让、赠与、接受赠与游戏道具;和/或
(5)以转让、贩卖、赠与的方式将该游戏帐号或其项下的游戏密码、个人资料、游戏道具等资料提供给微派网络和申请人之外的无关的第三方,或者对该游戏帐号或其项下的上述资料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和/或
(6)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的方式将该游戏帐号及其项下的游戏密码、个人资料、游戏道具等资料公之于众;和/或
(7)以其他的方式使用或处分该游戏帐号、游戏密码以及该游戏帐号项下的资料。
5.8微派网络在微派游戏官方网站(http://aniceapp.com/)上为用户提供了该客服端软件的下载服务,请您到该网站上下载该客户端软件及其升级版本。下载并且安装完成该客户端软件之后,您即可以根据您的需要从本软件当中下载和安装全部或者部分该客户端软件。
5.9微派网络通过本软件官方网站和其他软件,为您提供了游戏道具等游戏物品的途径,您可以从微派网络提供的这些途径获得上述游戏物品。微派网络不提倡您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从第三方获得上述游戏物品,尤其是第三方开设的电子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因为从第三方获得的上述游戏物品可能是盗号分子盗窃得来的赃物或者存在其他的权利瑕疵,受害者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要求索回。
5.10微派网络可能会通过微派游戏官方网站、微派网络客服官方网站、客服电话、贪吃蛇大作战兴趣部落、游戏管理员或者其他的途径,向您提供诸如游戏规则说明、BUG或外挂投诉、游戏物品找回、游戏物品锁定或解除锁定、游戏帐号申诉、微派游戏帐号暂时封停、微派游戏帐号实名注册信息修改和/或查验等客户服务,您应当:
(1)通过微派网络客服官方网站、微派网络客服服务电话或者微派网络提供的其他途径了解这些客户服务的内容、要求以及资费,谨慎选择是否需要享受相应的客户服务,向微派网络真实地准确地表达您的需求;
(2)不得在接受微派网络提供的服务的过程中进行本《用户协议》第5.5条所述的第(7)项行为;
(3)同意并接受微派网络关于该等客户服务的专门协议或条款;
(4)按照微派网络的要求如实提供您的包括有效身份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和游戏情况,及您掌握的其他用户或本软件本身的情况,例如:您的游戏帐户及其项下的个人资料、本软件的登录情况和游戏物品情况,本软件当中存在的BUG、外挂及您知晓的其他玩家使用BUG或外挂的情况。
5.11微派网络在向您提供本《用户协议》第5.10条所述的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您通过在线填写投诉单,发送电子邮件、截屏、录像,邮寄纸质书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的方式,向微派网络书面说明您的需求、提供有关情况及证据,您应当如实地、最大限度地、毫无保留地提供。
5.12您在享受本《用户协议》第5.10条所述的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微派网络可能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互联网对您使用的移动互联网设备进行远程协助。您如果请求微派网络提供该等客户服务,则需要您授予微派网络进行远程协助的权限,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给您造成的损失。
5.13微派网络将会尽最大的努力提高本《用户协议》第5.10条所述的客户服务的质量、满足您的服务要求。即便是如此,微派网络仍保留向您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或者其他报酬的权利,而且不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就一定能够满足您的要求。
5.14 本软件官方网站通过文字、图片或者其他形式,向您介绍本软件的游戏规则。本软件亦是按照这种游戏规则设计、开发的。您是完全同意并承诺按照这种游戏规则进行相应的游戏的;您如果不同意,请您不要下载、安装、启动、登录、显示、运行本软件,您下载、安装、启动、登录、显示和/或运行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并接受这些游戏规则。
5.15如果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您发现本软件完全或者部分不能实现微派网络所介绍的对应的游戏规则的,请您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游戏规则的这一部分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区域,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微派网络,微派网络将会尽快进行修复,使之符合这些游戏规则。
5.16微派网络如果尚未将“贪吃蛇大作战”、某一款或某几款微派游戏软件注册商标的,您不得擅自将其注册商标。否则,您应当配合微派申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或者将您取得注册商标无偿地、完全地、不可撤销地转让给微派。
5.17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可能会不定期地通过发布软件升级包或软件补丁、在线升级等方式对本软件进行更新。更新的过程中,微派网络可能通过互联网调取、收集您的个人移动互联网设备上的关于本软件的客户端软件版本信息、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并自动进行替换、修改、删除和/或补充。此种行为是软件更新的所必须的一种操作或步骤,您如果不同意微派网络进行此种操作,请您不要进行更新;您更新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微派网络进行此种操作。
5.18您充分理解到:对于本软件来说,本《用户协议》第5.17条所述的某些更新可能是软件版本的更新,如果您不进行此种更新则将无法登录本软件。而且,此种更新将会导致您使用的移动互联网设备上原有的软件版本完全被新的软件版本替换掉。
5.19您充分理解到:游戏数据将会占据本软件的服务器空间。长时间保留您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游戏数据,将会大量地挤占服务器空间,影响您及其他本软件用户的游戏速度,增加微派网络的运营成本,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此,微派网络将会定期将服务器上存储的一些过往的游戏数据转移或者永久地删除。对此,您是完全同意的;您如果不同意,请您与微派网络联系。
5.20为了测试本软件的功能、用户承载能力、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BUG或者进行其他的检测其品质的行为,微派网络将会在本软件对外正式发布(又称“公测”)之前或之后发布一些供用户体验、测试并反馈意见的软件测试版本,并通过向您提供激活码、该版本客户端软件下载的网络链接地址、发送客户端软件等形式邀请您参加体验、测试。而且,微派网络可能会向用户同时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版本的本软件,而其中的某些版本仅限于由某一部分用户登录使用,其他的用户则不能登录使用。
5.21您充分理解到:本《用户协议》第5.20条所述的软件测试版本,并不是向所有的用户公开的,请您不要把您知晓的激活码、客户端软件下载的网络链接地址告诉他人,也不要将客户端软件提供给他人。而且,您应当按照微派网络的要求如实地、毫无保留地、准确地、完全地将您在体验、测试过程中发现的诸如存在BUG情况告诉微派网络。而且,未经微派网络同意,您不得将该等情况提供给第三方,或者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将其公之于众。
5.22您充分理解到:本《用户协议》第5.20条所述的软件测试版本,只是微派网络用来供部分用户体验、测试的临时的版本,微派网络将会在认为其已经完成使命的时候将该版本之服务器软件从服务器上删除,或者用新的软件版本将其替换掉。一经删除或者替换:
(1)您将不能继续登录、使用该版本;且
(2)您在体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游戏数据将会被永久性删除;和/或
(3)您在体验、测试过程中取得的游戏道具、积分、等级或者荣誉等将会被永久性删除,您将永远不能在本软件使用这些资料,即便是您使用同一个游戏帐号登录、使用该软件的其他的版本,亦是如此。
上述类型的软件测试版本,一般都是正式运营版本以及不删档内测版本和公测版本之外的其他的软件测试版本,包括但不限于封测版本、内测版本和外部测试版本。
5.23您充分理解到:您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享受本《用户协议》上述第5.10条所述的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微派网络可能会借助cookie收集您使用本软件的情况。对此,您是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的。您如果不同意,可以通过设置您使用的移动互联网设备上的Internet选项来进行规避。
5.24您承诺并保证:您对您通过本《用户协议》第8.2条第(2)、(3)、(4)、(7)、(8)款所述的方式提供给微派网络的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或者虽然不享有著作权,但享有将其许可给微派网络用于本软件之中的权利。而且,该等使用既可能是将其用于本软件开发之中,也可能是将其用于本软件的市场推广活动(如广告)之中。
5.25微派网络可能会在使用您提供的作品之前,要求您出具书面的授权证明及您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微派网络在使用您提供的作品的同时,需要一并使用您的肖像、姓名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您同意将您的肖像、姓名和/或其他合法权益一并授权给微派网络使用。
5.26您在参加微派网络或其合作单位举办包括电子竞技比赛活动在内的地面推广活动时,应当服从微派网络或其合作单位的安排,遵守相应的活动规则。如果您是未成年人,请您不要参加该等地面推广活动;如果您坚持要参加,请您征求您的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取得他们的同意,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
6.限制使用
6.1您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微派网络有权采取本《用户协议》第6.2条所述措施中的一种或几种。给微派网络造成经济损失的或者有损微派网络商业信誉、企业形象的,微派网络可以要求您另行给予赔偿并公开赔礼道歉;构成国务院《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微派网络将提请国家版权局等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对您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微派网络将向有关的司法机关举报,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1)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3条约定,拒不付费或者延迟支付相关费用的;
(2)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5条约定,从事该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3)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6条约定,未经微派网络允许,从事该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4)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7条约定,在知悉他人的游戏帐号及游戏密码后进行侵犯他人使用权的行为。
(5)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21条约定,或在向微派网络提供第5.6条第(9)项所述服务的过程中,将获得的软件测试版本的客户端软件提供给他人,或者将体验、测试过程中获知的诸如存在BUG的情况提供给第三方的。
6.2您如有本《用户协议》第6.1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微派网络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当中的一种或几种:
(1)踢人,即立即断开您当前使用的移动互联网设备与本软件服务器之间的网络连接,您必须重新登录才能继续使用本软件;
(2)暂时封号,即暂时封停您的游戏帐号,使之在封停期限内不能登录本软件或其某一个软件游戏帐号;
(3)封停游戏角色,即暂时封停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项目下的某一个或者几个本软件的游戏角色,使之在封停期限内不能使用;
(4)监禁,即暂时将您当前游戏帐号项下的某一本软件的游戏角色的活动范围限定在某一特定的游戏区域,使之在监禁期限内不能离开这一特定的游戏区域;
(5)暂停欠费功能,即暂时禁止您使用本软件当中某一要求付费的功能,直至您清偿所欠费用并为继续使用上述付费功能而预先支付相应的费用之日止;
(6)降级,即降低或者清除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在本软件当中的积分、等级和/或荣誉;
(7)暂时禁言,即暂时禁止您凭借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在本软件当中发表任何言论,使之在禁言期限不能发表任何言论;
(8)删除广告、虚假信息和/或非法言论,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将您发布的广告、虚假信息或者非法言论删除,或者采取其他的阻止其传播的措施;
(9)删除赃物,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将您非法获取的游戏道具和/或游戏装备等游戏物品删除,或者将其返还给原来的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其使用权的其他用户;
(10)清零,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将您非法获取的积分、等级和/或荣誉取消或清零;
(11)永久禁言,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禁止您凭借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在本软件当中发表任何言论;
(12)拒绝受理帐号申诉,即拒绝向您提供本《用户协议》第5.10条所述的客户服务和/或第4.8条所述的游戏帐号申诉服务,即便是该等服务是您所需要的,并为您所请求提供的;
(13)禁止申请新的游戏帐号或者游戏帐号,即禁止您通过申请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取得新的游戏帐号,或者即便是可以申请取得游戏帐号,但申请取得的游戏帐号不能用作游戏帐号;
(14)清空数据,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删除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项下的某一游戏角色及依附于该游戏角色的所有游戏道具、积分、等级、荣誉等资料以及相应的游戏数据;
(15)永久封号,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禁止您凭借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登录本软件,并删除、清空该游戏帐号在本软件当中产生的所有游戏数据、游戏道具等资料,但您仍可以凭借该游戏帐号正常消费微派网络提供的其他的互联网服务;
(16)回收帐号,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禁止您凭借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使用微派网络提供的包括本软件在内的所有互联网服务,并将该游戏帐号回收;
(17)其他措施,即采取上列措施之外的其他的措施。
6.3针对您实施的本《用户协议》第6.1条所述的行为,微派网络可能会连续地、间断地或者交替地采取本《用户协议》第6.2条所述的措施当中的一种或几种。
例如:在您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5条约定而进行了该条所述的第(3)项行为时,微派网络可能会对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采取本《用户协议》第6.2条第(1)项所述的踢人措施,立即断开您当前使用的移动互联网设备与本软件服务器之间的网络连接,您必须重新登录才能继续使用本软件。
如您再次进行了本《用户协议》第5.5条所述的第(3)项行为的,微派网络可能会对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采取本《用户协议》第6.2条第(2)项所述的暂时封号措施,暂时禁止您凭借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登录本软件;也可能会采取第6.2条所述的第(9)、(10)或(15)项措施。
6.4微派网络可能会通过在本软件登录窗口及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的途径公布该游戏存在的BUG,一经公布,您应当立即停止使用BUG的行为。否则,微派网络可能会采取本《用户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2)、(3)、(15)项或第(16)项处理措施。
即便是如此,亦不能免除在微派网络公布之前您负有的本《用户协议》第5.5条所述的第(3)项义务。换言之,即便是没有对外公布BUG,微派也可以自行判断您是否使用了BUG。而且,微派一经判断您使用了BUG,即可对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采取上述措施。
6.5您提请微派网络提供本《用户协议》第5.10条所述的客户服务时,如不按照第5.11条之约定提供相应的资料及证据的,微派网络有权拒绝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
6.6如果您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24条或者第5.25条之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微派网络可以拒绝采用您提供的作品;如给微派网络造成经济损失,微派网络可以要求您给予相应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微派网络因此被第三人索赔、起诉要求支付的赔偿金:
(1)拒绝提供书面的授权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的;
(2)将您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许可给微派网络使用的;
(3)未经著作权人或者合法权利人同意,擅自将第三人作品许可给微派网络使用的;
(4)微派网络使用您提供的作品时,需要同时使用您的肖像、姓名或者其他合法权益而您拒绝将其授权微派网络使用的。
6.7您如果违反本《用户协议》第5.26条之约定,在参加微派网络或其合作单位举办的地面推广活动时,您是未成年人,或者虽然不是未成年人,但不服从微派网络或其合作单位的安排,或不遵守相应的活动规则的,微派网络或其合作单位有权取消您的参与资格。
6.8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您需要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微派网络将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作为网络游戏企业,不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微派网络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7.免责声明
7.1 如果您不具备本《用户协议》第5.1所述的条件,您将不能使用本软件;如果您不具备本《用户协议》第5.2所述的条件,您将不能使用本软件的部分功能。微派网络对此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软件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软件一样,也会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诈骗或虚假信息,或者发表含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内容的,或含有淫秽、色情、下流、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
(2)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一些侵犯您或者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图片、照片、文字等资料;
(3)面临着诸如黑客攻击、病毒困扰、系统崩溃、网络掉线、网速缓慢、程序漏洞等问题的困扰和威胁。
7.3您充分理解到:上述第7.2条所述的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并不是微派网络、合作单位、本软件所导致的问题,由此可能会造成您感到反感、恶心、呕吐等精神损害,或者给您造成其他的损失,一概由您自行承担,微派网络和/或合作单位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7.4您充分理解到:从第三方获得游戏道具等游戏物品可能存在各种风险。您不得从第三方获得上述游戏物品,您如果坚持从第三方获得上述游戏物品,则您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微派网络不保证该等游戏物品在本软件能够正常使用,也不保证该等物品不被索回。
7.5您充分理解到:用户从事微派网络所禁止的本《用户协议》第5.5条所约定的第(3)、(4)项和/或第(9)项行为,是一种即时性的瞬间消失的行为。目前,网络游戏企业通常是在服务器软件和/或客户端软件中设置安全程序,由这种安全程序对接收到的从用户使用的移动互联网设备上传输过来的游戏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如果接收到游戏数据符合这种安全程序当中事先设定的多项分析指标,或者多次符合其中设定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指标,则网络游戏企业可能据此判断用户从事了本《用户协议》第5.5条所约定的第(3)、(4)项和/或第(9)项行为。当然,网络游戏企业也可能会采取与上列方式不同的方式进行分析判断。
7.6您充分理解到:网络游戏企业根据安全程序所做出的分析判断都不是100%准确无误的,微派网络也不例外。微派网络将尽最大的努力提高本《用户协议》第7.5条所述的安全程序的性能。但微派网络不保证也不承诺:其通过该种安全程序所作出的分析、判断就一定是100%准确的。对此,您是给予充分理解并谅解的。如果微派网络做出了错误判断据此判断给您造成了损失的,您愿意自行承担,微派网络将不给予任何赔偿。
7.7您充分理解到:用户从事微派网络所禁止的本《用户协议》第5.5条所约定的第(5)、(6)、(7)、(8)项和/或第(9)项行为,是一种即时性的瞬间即可让众多用户知晓的行为。微派网络如果不立即采取诸如本《用户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7)、(8)或(11)项的处理措施,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非常恶劣的后果。对此,您是给予充分理解的,并完全同意微派网络采取上述措施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理。
7.8您如果对微派网络就您使用的游戏帐号采取的本《用户协议》第6.2条所述的措施有异议,则应当在知道微派网络采取该等措施之日7个工作日内向微派网络客服反馈,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您的异议理由。微派网络将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及说明的理由自行判断是否应当终止执行该等措施。但这不会导致该等措施无效,也不影响异议期间该等措施的执行。微派网络客服如果在采取该等措施3个月未接到任何反馈的,则视为您没有任何异议,微派网络不再接受任何有关的反馈。
7.9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采取本《用户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2)项、第(3)项和/或第(5)项措施时,可能会导致您当前使用的游戏帐号项下的有使用期限的游戏道具、游戏装备因使用期限在微派网络采取上述措施期间届满而无法继续使用,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微派网络将不给予任何赔偿。换言之,微派网络采取上述措施所持续的时间是计算在有使用期限的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的使用期限当中的;该等措施执行终止后,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的使用期限并不会因此续延。
7.10本软件和/或其附属的商城内出售的游戏物品,没有标明使用期限,或者其标明的使用期限为“永久”、“无限期”或“无限制”的游戏物品,仅指在微派网络运营本软件期间可以无限期使用,其使用期限即为自您获得该游戏物品之日起至本软件终止运营之日止。一旦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本《用户协议》被终止,或者本软件终止运营,您将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游戏物品,微派对您本人或任何第三方均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7.11您充分理解到:正如本《用户协议》第5.8条所述,微派网络已经为您提供了下载本软件客户端软件的途径。您如果从微派网络提供的途径之外的途径获得本软件客户端软件的,微派网络不保证其可用性,也不保证其中一定不含有移动互联网设备病毒或者其他的恶意程序,由此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微派网络将不给予任何赔偿。
7.12您充分理解到:正如本《用户协议》第5.10条所述,微派网络已经为您提供了享受该条所述的客户服务的途径。您如果从微派网络提供的途径之外的途径享受该种服务,则该等服务绝对不会是微派网络提供的,微派网络请您仔细甄别并进行区分。您如果从微派网络提供的途径之外的途径享受该等服务,由此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微派网络将不给予任何赔偿。
7.13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通过本《用户协议》第5.14条所述的方式向您介绍的游戏规则可能是不充分的、有限的。微派网络不保证对本软件游戏规则的介绍是完全的、充分的、没有任何错漏的,也不保证本软件能够完全地、充分地、没有任何错漏地实现这些游戏规则。
7.14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为了有效遏制本软件中用户使用BUG或外挂的行为,可能会采取停机维护或者回档的处理措施。停机维护期间,您可能会不能登录本软件。回档,则是将所有用户游戏帐号项下的游戏数据从某一个时刻的记录返回到此前的另一个时刻的记录,由此可能会导致您在这期间通过正常游戏行为获得的游戏道具等游戏物品和等级、积分、荣誉等永久性丧失,或者给您造成其他的损失。对此,您充分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微派网络将不给予任何赔偿。
7.15您充分理解到:合作单位在本软件中投放的广告或者进行其他的宣传推广之内容(以下统称“合作单位广告内容”),均是由合作单位自行提供的,本软件提供的可能仅仅是链接或者内置服务。您应当通过直接与这些合作单位联系等方式自行判断其真实性,微派网络对合作单位广告内容不作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担保。
7.16您充分理解到:合作单位广告内容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系由合作单位单独生产或经营的。微派网络没有也不会以分成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合作单位销售的该等商品或服务当中取得任何收入,微派网络没有也不会对该等商品或服务之质量作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担保。您如果需要购买该等商品或者消费该等服务,请直接与合作单位联系,自行评估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及对价,并自行决定是否要购买或者消费,一概与微派网络无关。
7.17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可能会将合作单位提供的某些服务(如合作单位提供的某些软件的有期限限制的使用权或旅游服务)或者实物作为奖品赠送给您,微派网络将会按照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系,并将这些服务或实物提供给您。但微派网络对该等服务和/或服务的质量不作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担保,如该等服务和/或实物存在质量问题,请直接与相应的合作单位联系,并自行与之解决相关的争议或纠纷,一概与微派网络无关。
7.18您充分理解到:微派网络根据本《用户协议》第4.12条或者第6.2条第(16)款所述约定对您的游戏帐号进行回收,将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完全同意该等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微派网络不必给予任何赔偿。该等损失包括但限于本《用户协议》第4.12条所述的损失。
7.19您充分理解到:本软件可能会因微派网络本身或者合作单位的互联网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一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入本软件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造成本软件的停止或中断者或用户档案缺失,您不得要求微派网络给予您任何的补偿或赔偿。
7.20您同意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是出于您个人意愿,并愿自行承担任何风险及由此给您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衍生的损害,微派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依法无法完全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时,微派网络的赔偿责任亦以返还用户因此支付微派网络的价款为限。
7.21微派网络保留单方面地中止履行本《用户协议》及终止本《用户协议》的权利,本协议中止或终止将提前60天公布。该等中止、终止,可能是因为微派网络解散、注销、合并、分立,也可能是因为微派网络将微派游戏的著作权,或其运营权转让给了第三方,还可能是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者其他的诸如地震、火灾、海啸、台风、罢工、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还可能是上列原因之外的其他原因。
7.22本《用户协议》如因为本《用户协议》第5.22条所述原因:
(1)被中止,则包括您在内的所有用户将暂时不能凭借游戏帐号登录本软件,直至本《用户协议》中止期限届满之日止;
(2)被终止,则包括您在内的所有用户将永远不能凭借游戏帐号登录本软件,微派将以公告或者补充协议的形式处理相关事宜。
8.用户信息保护
8.1您充分理解到:保护用户信息是微派网络一贯的政策。对于您和其他本软件用户的个人信息,微派将按照本《用户协议》以及实名注册系统当中公布的《微派网络隐私政策》对其进行保护。微派网络绝对不会将其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更不会将其公之于众,但因下列原因而披露给第三方的除外:
(1)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对外披露;
(2)应国家司法机关及有法律赋予权限的政府机关基于法定程序的要求而披露;
(3)为保护微派网络的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仲裁时;
(4)经用户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或应用户(或其监护人)的要求而披露。
8.2您充分理解到:与其他的互联网企业及互联网软件产品一样,您通过下列途径产生或者主动提供给微派网络的个人信息、数据、作品或其他资料,均有可能被微派网络所保存或销毁,微派网络亦有可能对其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从而最终形成并获得一种仅仅揭示和反映本软件产品使用情况而不显示您的个人信息的统计数据(例如本软件注册用户数、同时在线用户数、付费用户比例等),以供微派网络用于了解本软件的使用情况、持续改进本软件功能、提升本软件产品的品质:
(1)您在进行实名注册时,在实名注册系统当中填写的实名注册信息;
(2)您在申请、申诉游戏帐号、享受本《用户协议》第5.10条所述的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填写、提供给微派网络的个人信息、作品或其他资料;
(3)您为微派网络提供有关本软件的测试、BUG及外挂跟踪汇报、软文撰写及推广、竞争情报收集等服务时提供给微派网络的个人信息、数据、作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或其他资料;
(4)您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微派网络上传、提供照片、图片、视频、文字等个人作品或者游戏过程衍生品;
(5)您在使用和享受本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游戏数据;
(6)微派网络通过本《用户协议》第5.12、5.17或5.23条所述的途径收集到的您使用的移动互联网设备上的数据或个人信息;
(7)您在参加本软件地面推广活动时提供给微派网络的个人信息、数据、作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或其他资料;
(8)您以其他方式向微派网络提供的,或者让微派网络知晓的个人信息、数据、作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或其他资料。
9.其他约定
9.1微派网络保留修订本《用户协议》的权利,协议修订将提前60天进行公示。本《用户协议》一经修订,微派网络将会用修订后的协议版本完全替代修订前的协议版本,并通过原有方式向所有用户公布。您应当及时关注和了解本《用户协议》的修订情况,如果您不同意修订后协议版本,请您立即停止使用和享受微派游戏产品及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微派游戏产品及服务,即视同您同意并完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版本。
9.2微派网络将本《用户协议》内置于本软件安装程序当中,您在安装本软件的过程中即可查阅、了解本《用户协议》,您可以通过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或其他具有同样含义的词,如“同意”等)表示您完全同意并接受本《用户协议》之约束,若您不同意或不接受本《用户协议》,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视同您完全同意并接受本《用户协议》之约束。
9.3微派网络将会不定期地以“玩家条例”、“用户守则”、“封号规则”、公告等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用户协议》进行补充、修订。该等补充协议将会在本软件客户端或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布,是本《用户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应当实时查阅并了解这些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与本《用户协议》有矛盾或者冲突的地方,适用该等补充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仍适用本《用户协议》的有关约定。
9.4本软件如采用了除微派网络之外的第三方知识产权,而该等第三方对您基于本《用户协议》在本软件当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有要求的,则第三方的该等要求将会以本《用户协议》第9.3条所述的补充协议的形式向您公布,您亦应当一并遵守。
9.5微派网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制定了《微派网络隐私政策》,并且已经在实名注册系统进行了公布,网址为:【http://aniceapp.com/pages/policies.html】,内容请见本《用户协议》附件。
9.6《微派网络隐私政策》是本《用户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用户协议》有矛盾或者冲突的地方,适用《微派网络隐私政策》;没有涉及的内容,仍适用本《用户协议》的有关约定。
9.7本《用户协议》各条款是可分的,所约定的任何条款如果部分或者全部无效,不影响该条款其他部分及本《用户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9.8本《用户协议》各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用户阅读而起到提示、醒目的作用,对本《用户协议》的解释及适用没有任何指引作用。
9.9微派网络基于本《用户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效的弃权必须是书面的,并且该弃权不能产生连带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弃权。
9.10 微派游戏官方网站为:http://aniceapp.com/,客户服务电话为:(027)59778005,贪吃蛇大作战官方微信公众号,贪吃蛇大作战兴趣部落https://buluo.qq.com/p/barindex.html?bid=333901&from=wechat。您如对本《用户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或者电话与微派网络联系。
9.11本《用户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微派网络保留最终解释权。
9.12 若您和微派网络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武汉微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